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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资讯北京建筑大学2022年设计类专业介绍及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者 gong2022
2023-02-26 阅读:0



2022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北京建筑大学是北京市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共建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 高校、北京市高水平特色型大学和北京市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校,是一所具有鲜明建筑 特色、以工为主的多科性大学,是“北京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人才培养基地和科技服务基地”、 “北京应对气候变化研究和人才培养基地”和“国家建筑遗产保护研究和人才培养基地”,是北京 地区唯一一所建筑类高等学校。

学校源于1907年清政府成立的京师初等工业学堂,1933 年更名为北平市市立高级职业学校, 1936年增设土木工程科,后历经北京市市立工业学校、北京市建筑专科学校、北京市土木建筑工程 学校、北京建筑工程学校、北京建筑工程学院等发展阶段。2013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北京建筑大学。学校1977年恢复本科招生,1982 年被确定为国家首批学士学位授予高校,1986年获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1 年被确定为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2012 年“建筑遗产保护理论与技术”获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成为博士人才培养单位。2014年获批设立“建筑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15年10 月北京市人民政府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签署共建 协议,学校正式进入省部共建高校行列。

2016年5月,学校“未来城市设计高精尖创新中心”获批 “北京高等学校高精尖创新中心”。 2017年获批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2018年5月,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建筑学、土木工程获批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学校现有10 个学院和1个基础教学单位,另设有国际教育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各类在校生11294人,其中全日制本科生7895人,硕士研究生2430人,博士研究生 82人,成人教育学生 766 人,国际学生 121 人,已形成从本科生、硕士生到博士生,从全日制到国际学生教育、成人教育全方位、多层次的办学格局和教育体系。现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2 个,服务 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 1 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2 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 14 个,交叉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 1 个,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授权点 10 个。拥有北京高校高精尖学科 3 个(建筑学、土木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建筑学、土木工程 2 个学科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为 B。 2019年9月,学校“工程学”进入 ESI 全球排名前 1%。现有39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 12 个,国家级特色专业 3 个,北京高校重点建设一流专业 2 个,北京市级一流专业建设点8个,北京市特色专业7个。

学校现有教职工1151人,其中专任教师755名。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527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445人,教授143人,博士生导师 49 人。专任教师中拥有教育部高层次人才项目特聘教授 1 人、青年学者1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1 人,国家级教学名师 1 人,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2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4 人,全国优秀教师 2 人,北京学者13 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2人,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10 人,北京市“高创计划”杰出人才 3 人,北京市“高创计划”领军人才 6 人,北京市“高创计划”教学名师 2 人,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5人,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 2 人,青年北京学者 2 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入选者3人,科技部中青年科技领军人才 1 人,科技北京百名领军人才 1 人,百千万工程人才北京市级人选9人,北京市长城学者培养计划入选者 9 人,北京市高等学校青年教学名师3人,北京市科技新星 8 人。拥有教育部创新团队、北京市教委学术创新团队、优秀教学团队、管理创新团队、北京市委组织部青年拔尖团队等各类国家级及北京市级团队34个。

学校坚持质量立校,教育教学成果丰硕。2014 年获得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在近 3 届北京市教学成果奖评选中获奖 28 项,其中一等奖10项。拥有 1 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 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4 个北京市实验教学示范中心、7 个市级校外人才培养基地、2 个市级校内创新实践基地、1 个北京市“一带一路”国家人才培养基地。学校连续五年荣获北京高校红色“1+1”示范活动评比一等奖,获得全国优秀共青团员、2020 年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单位称号和北京高校十佳示范班集体等荣誉称号。近五年来,学生在全国和首都高校 “挑战杯”、“创青春”等科技文化活动中获得国家级奖项14项、省部级以上奖励769项。

学校坚持科技兴校,科学研究硕果累累。学校始终强化面向国家和地区重大战略和重大工程需 求,形成了建筑遗产保护、城乡规划与建筑设计、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及地下工程、海绵城市建设、 现代城市测绘、固体废弃物资源化技术、绿色建筑与节能技术、智能建造与智慧城市等为代表的若 干在全国具有比较优势的特色学科领域、科研方向和创新团队。学校现有北京未来城市设计高精尖创新中心以及节能减排与城乡可持续发展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城市雨水系统与水环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代表性建筑与古建筑数据库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自然资源部城市空间信息重点实验室等26个省部级重点科研平台。近年来,我校教师荣获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190余项,其中国家科学技术奖 16 项,2010、2011、2012 连续三年以第一主持单位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014年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第一完成人),2018年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2020年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1 项。近五年,新增各类科技项目 2000 余项,其中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等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400 余项;科技服务经费连年超过 2 亿元。学校重视科技成果转化,不断提高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建设具有建筑行业特色的大学科技园,是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股权激励改革工作首批试点的2所高校之一。

学校围绕服务国家战略和北京“国际交往中心”功能建设需求,以提高国际化合作、教育、服 务能力为核心,以完善国际化发展机制环境、搭建国际化创新平台、推进深层次国际交流、提升国际教育能力与水平为手段,不断拓展合作领域、创新合作方式、提高合作成效。目前学校已初步构建 “一带一路”城市国际化创新中心和 7 个专题国际创新合作平台,与 43 个国家和地区的 97 所院校和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务实推进了学术交流、国际合作研究。发起成立的“一带一路”建筑类大学国际联盟已有来自 27 个国家的 64 所院校加入,成为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专业类大学国际联盟。 通过中外合作办学、招收国际学生等方式,培养中外学生近千人。举办的暑期学校规模持续扩大, 已成为有一定知名度的国际教育品牌项目。

学校有西城和大兴两个校区。西城校区占地 12.3 万平方米,大兴校区占地 50.1 万平方米;校舍建筑总面积 48.8 万平方米。学校图书馆纸质藏书 146.9 万册、在线阅览的电子图书 185 万册,大型开放的电子文献数据库 57 个,与住建部共建中国建筑图书馆,引进新华实体书店进校园设立“三味书吧”,是全国建筑类图书种类较为齐全的高校。

百余年来,学校遵循“立德树人、开放创新”的办学理念和“团结、勤奋、求实、创新”的校 风,秉承“实事求是、精益求精”的校训和“爱国奉献、坚毅笃行、诚信朴实、敢为人先”的北建大精神,为国家培养了7万多名优秀毕业生,他们参与了北京60多年来重大城市建设工程,成为国家和首都城市建设系统的骨干力量。校友中涌现出了被称为“当代鲁班”的李瑞环,全国政协副主席郑建邦、核工业基地建设的奠基人赵宏、中国工程院院士张在明、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刘桂生、沈小克、考研、罗玲、胡越、包琦玮、高士国、杨伯钢,在国际上有重要影响的中国建筑师马岩松等一大批优秀人才。学校毕业生全员就业率多年来一直保持在95%以上,2014年进入“全国高校就业50强”行列。

展望未来,学校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市委书记蔡奇同志来校调研讲话精神,始终坚持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高水平特色大学类型定位,聚焦有特色,培养“三师”,服务“三规”落地;突出高质量,走“提档、加速、冲 A、晋级” 的内涵发展道路;拓展新格局,自觉融入首都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大局,探索“一校多园”新模式。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 100 周年,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不懈奋斗!

二、学科专业介绍 (小编这边只选择了设计类专业介绍)

(一)学术型研究生(以学科代码为序)

1.建筑学(0813)

(1)建筑学(081300)

本学科设置于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为教育部公布的全国高等教育特色专业,在国内有较高的知名度。本科专业“建筑学”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自 1996 年起已连续 5 次顺利通过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学士、硕士)教育评估,2019 年 5 月再次通过建筑学专业(学士、硕士)教育评估,获得 6 年最高有效期;建筑学专业 2014 年获得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2017 年获批北京市一流专业。本学科为北京市重点学科,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建筑学专业评估结果为 B,名列全国参评建筑学学科的前 20%。2012 年“建筑遗产保护理论与技术”获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2014 年获批设立“建筑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16 年 5 月,作为主干学科,支撑学校获批“北京未来城市设计高精尖创新中心”。2017 年建筑学获批与清华大学共建,并获得北京市高精尖学科,2018 年建筑学获批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本学科学术队伍由一批知名教授、学者组成,其中教授 18 人,副教授 22 人。具有“历史城市与建筑保护及更新设计团队”和“北京小城镇规划设计与实施保障机制研究”2 个北京市学术创新团队;2009 年成为北京高等学校校外人才培养基地主持单位。“传统村落保护与民居建筑功能提升

关键技术研究”1 个北京市教师队伍建设高水平创新团队,高精尖团队 19 个。本学科聘请了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北京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市文物研究所等科研设计单位的全国工程设计大师、总建筑师、主任建筑师以及在京著名建筑事务所的主持建筑师担任兼职导师。

本学科拥有大量国内外专业图书、期刊和良好的教学环境以及先进的研究设备。本学科与德国、俄罗斯、意大利、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以及香港、台湾地区的建筑类院校相关学科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每年进行教师和研究生的设计交流、定期举办学术讲座,更快地使学生掌握国内外建筑发展动态。

本学科起点高,影响大,在教学中注重实用、提倡创新;学科架构齐全,基础宽厚,目前已形成以建筑学为主体的土木、环境、测绘、管理等工程学科集群,形成学科交叉、专业融合、可持续发展的有利条件。近年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级科研项目 40 余项,省部级科研 120 余项,完成多项全国各地及北京市重要建筑工程设计,获得国家传统建筑文化保护示范工程、华夏建筑科技奖、全国优秀勘察设计奖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文化遗产保护创新设计奖等专业奖项 50 余项,出版了大量研究专著和论文,学科建设成绩斐然,综合实力处于北京高校同类学科的前列。

本一级学科设置 4 个招生研究方向:(1)建筑历史与理论;(2)建筑设计及其理论;(3)建筑技术科学;(4)城市设计。

通过学习,学生具有创新意识和合作精神,能够系统地掌握专业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扎实的中外文文献基础;了解学科国内外最新研究成果动态;具有从事建筑学理论研究的功底;具有从事实际工程的规划设计能力、数字化设计能力、从事科学研究和独立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2)建筑技术科学081304

本学科原设置于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自 1996 年起,已顺利通过了 5 次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教育评估。2017 年起,建筑技术科学在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招生,研究方向为绿色建筑热工环境。本专业方向围绕城乡建设对建筑能源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利用系统工程学思想研究提高建筑能源利用水平,降低建筑能耗,减少建筑用能对环境影响的建筑能源技术。从城乡建设与建筑可持续发展观出发,注重研究城乡建设能源资源的优化配置准则和先进的低碳建筑理论与节能技术系统集成应用方法,解决建筑用能系统优化、节能建筑的设计建造和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过程中的科学理论和工程技术问题。

本专业方向重视理论与应用基础研究,强调学科协同、理论创新和技术集成创新,不断扩大与国外同行的学术交流与合作研究,目前已和美国、日本、英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等国家的大学与研究所建立了稳定的的学术联系。本专业重视年轻人才的培养,可派出到国外进行合作研究或进修,毕业后可在国外攻读博士学位或从事博士后研究。

本专业的培养依托北京市绿色建筑与节能技术重点实验室、北京市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重点实验室、北京市建筑能源高效综合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可持续建筑工程中心等基地。

2.城乡规划学(0833)

本学科设置于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在国内有较高的知名度,于 2001 年招收城市规划专业本科生,2005 年该专业获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2009 年获北京市级城市规划学术创新团队;2010年成为北京市重点建设学科,2011 年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高等教育城市规划专业(学士)评估,2013 年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高等教育城市规划专业(硕士)评估。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该学科评估结果为 B-。本科生(2019 年)以及研究生(2021 年)教育评估均为优秀等级,2020 年申请了城乡规划学科博士点,2021 年获批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

本学科现有教授 13 人,副教授 9 人,另有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等在京城市规划设计单位的兼职导师多人。近年来本学科承担了多项国家和省部级各类科研课题,以及北京市重要的科研项目,出版专著 60 余部,本学科获得省部级奖项 10 余项,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 180 余篇。

2009 年,本学科“北京小城镇规划设计与实施保障机制研究”团队成为北京市学术创新团队;2009 年成为北京高等学校校外人才培养基地主持单位,依托单位是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本学科与德国、俄罗斯、澳大利亚、新西兰、香港等国家和地区,以及国内的城市规划类、建筑类院校相关学科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通过定期的教学交流、学术讲座,使学生更快地掌握学科在国内外的发展动态。

本学科的培养目标是:使学生系统地掌握城市规划与设计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了解学科国内外最新研究成果和动态,具有从事城市规划与设计所需要的数字化设计能力,具有从事城市规划与设计方面的科学研究、教学工作和独立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本学科旨在培养城乡规划领域的专业人才,授予工学硕士学位。培养能够融合科学与艺术、综合应用形象思维与逻辑思维的创新型人才。本学科毕业生就业范围广、就业率高。

3.风景园林学(0834)

本学科设置于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经过 20 多年的发展,由以造园艺术为主干的传统领域,发展为向多领域拓展的,综合性的一级学科。

本学科作为向多领域拓展的专门学科,与建筑学、城乡规划学一共构成人居环境科学的三大主要学科,在促进学科的交叉融合的同时,注重充分发挥专业优势。 1986 年即在建筑学硕士点下开设园林设计方向,2011 年成为工学硕士学位授权点。

本学科现有专任教师 17 人,其中教授 4 人,副教授 2 人,另有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等在京风景园林设计单位的兼职导师多人,形成了以中青年教师为骨干、结构合理的学术梯队。近 5 年来,本学科主持纵向项目 35 项,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4 项,省部级项目22 项,获得国家级奖励 2 项、省部级奖励 1 项。目前本学科拥有“住房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乡村规划(北方)研究中心”,与其它学科共享 “北京市未来城市设计高精尖中心”、建筑全过程虚拟仿真国家级实验中心、绿色建筑与节能技术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城市雨水系统与水环境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北京市创新实践教学中心、国家文物局人才培养基地等省部级创新平台。本学科与相关企业和地方政府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形成了跨学科和产学研结合的师资队伍,为研究生教学和科研积累了深厚的办学基础和条件。本学科与英国、德国、俄罗斯、澳大利亚、美国、香港、台湾等国家和地区同类院校相关学科,以及国内高校、相关企业等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本学科已聘请哈佛大学设计学院终身教授 Niall Kirkwood 教授担任第一届名誉系主任,两任任期 6 年。与美国奥本大学实施了“4+1+1”联合培养项目,授予北京建筑大学工学学士学位和奥本大学风景园林硕士(MLA)学位。依托北京建筑大学和北京未来城市高精尖创新中心,本学科邀请美国哈佛大学、密歇根大学、北卡罗莱纳大学、米兰理工大学、里斯本大学等国际顶尖院校的学者来校 交流访问,五年来开展工作营、报告 50 余场次。

本学科旨在培养风景园林领域历史与理论、遗产保护、规划设计、生态修复、乡村规划设计等方面的专业人才,授予工学硕士学位。培养能够融合科学与艺术、综合应用形象思维与逻辑思维的创新型人才。本学科毕业生就业范围广、就业率高。

4.设计学(1305)

本学科属艺术学学科门类。本校 2006 年增列设计艺术学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2011 年对应调整为设计学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毕业研究生授予艺术学学位。

本学科以 2010 年设置的艺术设计专业(2012 年对应调整为环境设计专业)为基础支撑,相关研究方向的研究生培养历史可追溯至 1984 年增列的建筑设计及其理论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学科建设历史悠久。主要与建筑学、风景园林学、建筑遗产保护等学科开展交叉建设,以校内相关的教育部、北京市等工程研究中心、北京市级重点实验室、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等为平台,开展设计学高层次专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

本学科拥有一支善于设计创新、结构良好的学术队伍。现有校内研究生指导教师 19 人,其中教授 8 人,副教授 11 人;借助在京知名行(企)业和高校资源优势,聘请了 20 余位有学术和行业影响的校外研究生指导教师,开展联合培养。

本学科具有良好的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条件。具备工艺系统配套、设备先进的设计、实验、艺术创作等环境,国内外专业图书、学术期刊、文献检索等资源丰富,研究生在校可以开展形式多样的设计学理论研究和专业实践。2008 年成为“建筑与环境模拟(设计)实验中心”北京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支撑学科;2009 年成为“代表性建筑与古建筑数据库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的共建学科;2010 年成为“绿色建筑与节能技术”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北京市级重点实验室的共建学科;2011 年成为“北京建筑文化研究基地”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的共建学科;2012 年成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建筑遗产保护理论与技术博士人才培养项目”的关联学科;2014 年成为国家级 “建筑全过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的支撑学科。2018 年建筑学获批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设计学成为其关联学科。

本学科与一带一路建筑类高校联盟相关学科,以及研究方向相关知名企业、国内高校等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保持定期的交流,更快地掌握学科发展动态。针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采取与行(企)业广泛合作的培养方式;针对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采用与生源所在企事业单位深度合作的培养方式。

本学科毕业研究生可侧重在建筑室内外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工艺美术、公共艺术设计、文化遗产保护与展示、文化创意设计等领域中,从事较高层次的专业设计及其理论研究、设计艺术创作、项目开发及知识产权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5.建筑遗产保护(0813J1)

本学科为交叉学科,主要由建筑学、测绘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等学科开展交叉建设。2012 年“建筑遗产保护理论与技术”获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依托该特需博士培养项目,2016 年学校获批“北京未来城市设计高精尖创新中心”2018 年建筑学、土木工程学获批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本交叉学科强调建筑遗产保护的应用理论与工程技能的紧密结合,在知识构成上以建筑学为主体、兼有土木工程、测绘工程、环境工程等工科知识和历史学、考古学等文科知识;在技能训练上以建筑遗产保护的实践能力为基础,注重建筑传统技艺的传承与现代高新技术的引用,提高我国建筑遗产保护的整体水平。

本学科依托“代表性建筑与古建筑数据库”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 资质的建筑设计研究院、建筑遗产保护研究所、国家文物局文博人才培训示范基地和建筑遗产实验j中心等科研平台,与中国建筑图书馆共建并拥有国内最多的建筑类孤本、善本图书及北京古城和建筑的历史图档资料。

本学科设置 4 个招生方向:(1)建筑遗产保护理论;(2)建筑遗产保护规划与设计;(3)建筑遗产数字化保护;(4)建筑遗产环境保护工程与技术。

本学科毕业研究生侧重在建筑遗产保护领域中,从事较高层次的保护理论研究、保护项目规划设计、保护项目工程实施与管理等方面的工作。2015 年列入国家文物局‘金鼎工程’文博人才提升计划,为文化遗产保护行业培养创新人才。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以类别、领域代码为序)

1.建筑学(0851)

本学科设置于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为教育部公布的全国高等教育特色专业,在国内有较高的知名度。本科专业“建筑学”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自 1996 年起已连续 5 次顺利通过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学士、硕士)教育评估,2019 年 5 月再次通过建筑学专业(学士、硕士)教育评估,获得 6 年最高有效期;建筑学专业 2014 年获得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2017 年获批北京市一流专业。本学科为北京市重点学科,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建筑学专业评估结果为 B-,名列全国参评建筑学学科的前 20%。2012 年“建筑遗产保护理论与技术”获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2014 年获批设立“建筑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16 年 5 月,作为主干学科,支撑学校获批“北京未来城市设计高精尖创新中心”。2017 年建筑学获批与清华大学共建,并获得北京市高精尖学科,2018 年建筑学获批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本学科学术队伍由一批知名教授、学者组成,其中教授 18 人,副教授 22 人。具有“历史城市与建筑保护及更新设计团队”和“北京小城镇规划设计与实施保障机制研究”2 个北京市学术创新团队;2009 年成为北京高等学校校外人才培养基地主持单位。“传统村落保护与民居建筑功能提升关键技术研究”1 个北京市教师队伍建设高水平创新团队,高精尖团队 19 个本学科聘请了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北京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市文物研究所等科研设计单位的全国工程设计大师、总建筑师、主任建筑师以及在京著名建筑事务所的主持建筑师担任兼职导师。

本学科拥有大量国内外专业图书、期刊和良好的教学环境以及先进的研究设备。本学科与德国、俄罗斯、意大利、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以及香港、台湾地区的建筑类院校相关学科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每年进行教师和研究生的设计交流、定期举办学术讲座,更快地使学生掌握国内外建筑发展动态。

本学科起点高,影响大,在教学中注重实用、提倡创新;学科架构齐全,基础宽厚,目前已形成以建筑学为主体的土木、环境、测绘、管理等工程学科集群,形成学科交叉、专业融合、可持续发展的有利条件。近年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级科研项目 40 余项,省部级科研 120 余项,完成多项全国各地及北京市重要建筑工程设计,获得国家传统建筑文化保护示范工程、华夏建筑科技奖、全国优秀勘察设计奖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文化遗产保护创新设计奖等专业奖项 50 余项,出版了大量研究专著和论文,学科建设成绩斐然,综合实力处于北京高校同类学科的前列。

本学科(类别)共设置 5 个招生方向:(1)建筑遗产保护;(2)公共建筑设计;(3)建筑技术科学;(4)城市设计(5)建筑遗产保护理论与实践。通过学习,学生具有创新意识和合作精神,能够系统地掌握专业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扎实的中外文文献基础;了解学科国内外最新研究成果动态;具有从事建筑学理论研究的功底;具有从事实际工程的规划设计能力、数字化设计能力、从事科学研究和独立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2.城市规划(0853)

本学科设置于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在国内有较高的知名度,于 2001 年招收城市规划专业本科生,2005 年该专业获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2009 年获北京市级城市规划学术创新团队;2010 年成为北京市重点建设学科,2011 年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高等教育城市规划专业(学士)评估,

2013 年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高等教育城市规划专业(硕士)评估。 本学科现有教授 13 人,副教授 9 人,另有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等在京城市规划设计单位的兼职导师多人。近年来本学科承担了多项国家和省部级各类科研课题, 以及北京市重要的科研项目,出版专著 60 余部,本学科获得省部级奖项 10 余项,在核心期刊发表 论文 180 余篇。

2009 年,本学科“北京小城镇规划设计与实施保障机制研究”团队成为北京市学术创新团队; 2009 年成为北京高等学校校外人才培养基地主持单位,依托单位是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本学科与德国、俄罗斯、澳大利亚、新西兰、香港等国家和地区,以及国内的城市规划类、建筑类院校相关学科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通过定期的教学交流、学术讲座,使学生更快地掌握学科在国内外的发展动态。

本学科的培养目标是:使学生系统地掌握城市规划与设计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了解学科国内外最新研究成果和动态,具有从事城市规划与设计所需要的数字化设计能力,具有从事城市规划与设计方面的科学研究、教学工作和独立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本学科旨在培养城乡规划领域的专业人才,授予城市规划硕士专业学位。培养能够融合科学与艺术、综合应用形象思维与逻辑思维的创新型人才。本学科毕业生就业范围广、就业率高。

3.风景园林(0953)

本学科设置于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在国内有一定的知名度,2011 年该专业获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2012 年开始招收风景园林专业硕士;2013 年开始招收风景园林专业本科生。已有硕士毕业生 24 人,本科毕业(班)生 24 人。

本学科现有专任教师 17 人,其中教授 4 人,副教授 2 人,另有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等在京风景园林设计单位的兼职导师多人。近 5 年来,本学科主持纵向项目 35 项,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4 项,省部级项目 22 项,获得国家级奖励 2 项、省部级奖励 1 项。 风景园林系已聘请哈佛大学设计学院终身教授 Niall Kirkwood 教授担任第一届名誉系主任,两任任期 6 年。本学科与美国奥本大学实施了“4+1+1”联合培养项目,授予北京建筑大学工学学士学位和奥本大学风景园林硕士(MLA)学位。依托北京建筑大学和北京未来城市高精尖创新中心,本学位点邀请美国哈佛大学、密歇根大学、北卡罗莱纳大学、米兰理工大学、里斯本大学等国际顶尖院校的学者来校交流访问,五年来开展工作营、报告 50 余场次。

目前本学科拥有“住房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乡村规划(北方)研究中心”,与其它学科共享 “北京市未来城市设计高精尖中心”、建筑全过程虚拟仿真国家级实验中心、绿色建筑与节能技术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城市雨水系统与水环境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北京市创新实践教中心、国家文物局人才培养基地等省部级创新平台。

本学科的培养目标是: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品行端正,服从国家利益;具有献身精神和实事求是、独立思考、勇于创造的科学精神;具有优良的职业道德,有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思想和责任感的高级专业人才。

本学科旨在培养风景园林领域的专业实践型人才,授予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本学科培养风景园林领域历史理论、遗产保护、规划设计、生态修复、资源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培养能够融合科学与艺术、综合应用形象思维与逻辑思维的创新型人才。学位获得者将掌握本学科的知识体系和各种专业技能,具有良好专业修养和团队合作精神,具备扎实的规划设计能力和研究能力,可在政府机关、规划设计、环境保护、园林绿化和教育等部门或单位从事专业性工作。本学科毕业生就业范围广、就业率高。

三、招生计划

2022 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 1000 余人,拟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 100 余人。 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参见专业目录。我校最终招生人数以北京市教委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复试前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下达的招生规模,根据各专业已接收推免生人数、学科情况、招生导师人数、考生生源等因素对各专业的实际招生人数进行调整。

以上计划中,含全日制推免生计划约 30 余人。实际招收硕士推免生人数将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及公布的录取人数为准。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注: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考生,需在网上报名前咨询所报考的学院,经学院确认符合报考条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网络)确认时须携带报考学院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二)报名参加工商管理(MBA)和工程管理(MEM)专业学位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 125601】招生考试,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 1、2、3 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有关规定执行。报名参加工程管理(MEM)专业学位硕士中的工业工程与管理【代码为 125603】招生考试的非全日制考生可为理工类应届生或往届生。

(三)报考建筑学专业学位【代码为 085100】05 方向“建筑遗产保护理论与实践”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一)中第 1、2、3 各项的要求。

2.为国家文物局“高层次文博行业人才提升计划”考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国家文

物局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2 年“高层次文博行业人才提升计划”通知》(办人函〔2021〕855 号)正文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它注意事项

1.跨专业报考范围一般应在本学科门类内进行,跨门类报考及学院招生特殊需求须在报名前与相关专业设置学院咨询;

2.建筑学、建筑学(专业学位)专业接收建筑学、历史建筑保护工程、城市规划、景观建筑设计、工业设计、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其中建筑学院建筑学专业下建筑技术科学研究方向只接收建筑学、土木工程专业考生;建筑遗产保护(交叉学科 1、2 方向)接收建筑学、历史建筑保护工程、城市规划、景观建筑设计,及文化遗产保护相关专业考生。

3.城乡规划学、城市规划(专业学位)专业接收城市规划、建筑学、园林专业的考生;

4.风景园林学专业接收园林、艺术设计、园艺、景观学、风景园林、建筑学、城市规划专业的考生;

5.设计学专业接收设计学、艺术设计、景观设计、美术、建筑学、工艺美术、会展艺术与技术、公共艺术、风景园林专业的考生;

6.建筑学、建筑遗产保护、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设计学专业,以及建筑学(专业学位)、城市规划(专业学位)、风景园林(专业学位)专业不接收跨专业的专科考生;

7. 建筑学(专业学位)05 方向“建筑遗产保护理论与实践”仅招收国家文物局“高层次文博行业人才提升计划”考生。

7.社会工作专业招考实行社会工作、心理学或者社会学等相关专业本科考生优先原则;

8.不接收单独考试考生;

9.按照上级关于招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要求和“质量第一”的精神,各招生专业可以招收若干调剂生源,接收比例根据当年一志愿生源质量和上线情况综合确定。

10.以上招生政策和程序若与国家教育部及有关教育部门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须按国家教育部及有关教育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报名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北京市各报考点的考生,提交网报信息后,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以“网上支付”方式交纳报考费,得到交费成功信息后,持报名号在规定时间在网上或到指定的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请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期间在网上支付报考费,现场确认期间一律不接受现场补交费。北京市各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信息和进行网上支付报考费前,务必认真核准所选择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错选报考点已进行网上支付交纳的报考费,将不予退还。错选报考点的考生若要正确报名,需要重新注册、报名和交费。

凡拟选择北京建筑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1116)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的考生,网上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 2021 年 9 月中下旬发布的报考点公告,符合其规定的条件并满足报考点公告的要求后,方可选择 1116 报考点。因不按公告要求错选报考点造成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一)网上报名

1. 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5 日—25 日,每天 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1年 9 月 24 日—27 日,每天 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见招生章程“报考条件”相关要求)。报考前应与报考学科所在学院联系,确认符合报名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 。 考 生 也 可 在 报 名 前 或 报 名 期 间 自 行 登 录 “ 中 国 高 等 教 育 学 生 信 息 网 ” ( 网 址 : 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含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我校报考点现场确认安排详见《北京建筑大学 2022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网上确认(现场确认)须知》。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役出役证》。

(2)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

证报告,以供核验。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导致的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须提供具

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薄)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及复印件。

(4)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

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以报考点要求为准)。

(6)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7)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六、初试

(一)考生应当在 2021 年 12 月 18 日至 12 月 27 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 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25 日至 26 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 14:00—17:00)。考试时间超过 3 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即科目代码为 5 开头的考试科目)在 12 月 27 日进行(8:30—14: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四)初试科目(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 月 25 日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 月 25 日 外国语

12 月 26 日 业务课一

12 月 26 日 业务课二

12 月 27 日 考试时间超过 3 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

七、复试、录取

1.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北京市相关政策制定本校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各学院实施细则,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复试办法和程序将在北京建筑大学研究生院官网上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 2022年 4 月底前完成,请广大考生届时关注。

2.对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报考工商管理硕士 MBA、公共管理硕士 MPA 的同等学力考生除外)、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且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3.教育部确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根据“全 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4.我校按照考生所报考招生学院的专业进行复试录取。我校各专业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将根据生源情况确定,一般不低于 120%。

5.对复试合格考生按初试和复试综合总成绩排队,择优录取;

6.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成绩,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

7.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8.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

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

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新生报到后,招生单位将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9.被录取的考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复试时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招生单位同意,可以参加工作 1 至 2 年,再入学学习。

10.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11.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八、其它事项

1.考生在报名时无需填写导师姓名,待正式录取且开学报到后,由所在学院组织导师与研究生双向选择和分配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导师,复试时拟录取考生可初步确定导师意向。

2.学术型研究生以校内导师指导为主,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行校内校外双导师制。

3.政治理论、英语、数学往年考题和本年度的考试大纲,由中国高等教育出版社统一出版发行,学校不办理代销业务,也不出售历年专业考试试题。

4.各专业招生人数为上年度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仅供考生参考;2022 年实际录取人数将按上级最终下达招生计划和各专业上线情况做适当调整。

5.本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 3 年(其中社会工作、MBA 和 MEM 学制 2 年),学习年限为 2~4学年,各专业(MBA、MEM 除外)学费收取标准为 8000 元/年;全日制工商管理(MBA)专业学费为 50000元/生,入学时先缴纳 25000 元/生;全日制工程管理(MEM)专业学费为 48000 元/生,入学时先缴纳 24000 元/生。

6.非全日制: 各学院招生专业(MBA、MEM 除外)学费收费标准为人民币 30000 元/生,入学时缴纳课程阶段学费 15000 元/生。非全日制工商管理(MBA)专业学费为 68000 元/生,入学时缴纳 34000元/生;非全日制工程管理(MEM)(包括机电与车辆工程学院工业工程与管理专业)专业学费为 78000 元/生,入学时缴纳 39000 元/生。

7.学校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新生校长奖学金、研究生科技创新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等多种形式的研究生奖学金,设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为学生安心学业、潜心科研提供良好的条件保障。有关研究生奖学金和助学金的评选对象、覆盖范围、等级、具体标准和评定办法依据国家、北京市及北京建筑大学关于奖助学金评定的相关办法执行。

8.关于 2022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发布的相关信息。

9.如本文件与 2022 年国家下达的硕士研究生政策有不符之处,以国家政策为准。

考生对所关心的问题若要详细了解,请向本校下列单位(部门)及人员咨询: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陈老师 010-68322333

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 赵老师 010-68322520

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 王老师 010-68322126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张老师 010-68322086

城市经济与管理学院: 袁老师 010-68322108

测绘与城市空间信息学院: 崔老师 010-61209121

机电与车辆工程学院: 赵老师 010-68322104

理学院: 李老师 010-61209415

马克思主义学院: 赵老师 010-61209317

研究生院: 李老师 010-68364458

陈老师 010-68322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