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考研网课免费资源 >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2017年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2017年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发布者 gong2022
2022-09-21 阅读:0



??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6年12月24日-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初试合格按总分排名进入复试。

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初试科目的“思想政治理论”和“英语一”使用全国考试卷,专业基础课(含刑法、民法)、综合课(含法理、宪法、


中国法制史)为全国联考,命题及试卷评阅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承办。

(二)复试

1.资格审查

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须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等学力人员还需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名时提供虚假信息及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2.复试方式和内容

复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具体包括专业笔试、专业综合面试、英语能力面试和体检。复试时间和安排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页及时公布。

3.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笔试),法律硕士(非法学)除外。

(三)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状况,确定我校拟录取名单。我校招收女生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招生总人数的25%。

七、培养与就业

(一)实行双导师制,由我校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硕士生导师担任理论导师,并在实务部门选聘素质高、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为实践导师,指导学生学习实践。

(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照我校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的要求,修满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按要求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符合其他有关要求,并经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法律硕士学位证书。

(三)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实行学分制管理,学制三年,每学期利用法定节假日等时间集中授课,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委员会评定,取得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法律硕士学位证书。

(四)学校与海南、甘肃、内蒙等多省合作,在校内组织行业内公务员录用考试,就业率一直保持在较高水平。

 八、学费和奖助学金

(一)根据国家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有关意见,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研究生教育全面实行收费政策。按照国家和省内收费标准,我校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为


7000元/年、住宿费800元/年,警服置装费等按学校规定收取。非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按照河北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

(二)学校积极贯彻国家关于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的要求,为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及“三助”岗位资助学生专心学习。

1. 国家助学金。按照国家有关文件精神,自2014年9月起,给予每生每年6000元,学校将按月发放。

2. 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成绩优秀、科研成果突出、培养潜力较大、表现特别突出的拔尖型人才,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

3. 学业奖学金。覆盖面100%,奖励标准不超过同阶段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的60%。

4. 三助。学校为研究生提供助教、助研、助管等岗位,助教和助管,400元/月,助研由导师根据工作量确定发放金额。

(三)根据相关规定,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为了让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都能够按时、顺利入学,报到当天不能交齐学费的同学,可以通过学校“绿色通道”申请办理缓交学杂费手续报到入学。

 九、其他

(一)学校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实行警务化管理,入学后统一着人民警察制式服装。

(二)除调档函、录取通知书外,我校不再为考生寄发其它书面通知材料。成绩通知单、复试通知书或其它有关事宜的通知,均请随时关注我校网站。

(三)以上各条款如有变动,以教育部最新发布的有关规定为准。请考生密切留意我校网站发布的信息。

 十、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研究生教育部

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七一中路103号 071000

网址:http://yjs.cicp.edu.cn/

2016年9月15日